
“国八条”的核心是稳定住房价格,我认为保持住房价格稳定的重要因素是维持地价的稳定。新规中第二条“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已经明确提出了要调整土地出让的评价标准,不能单纯的依据出价最高。另外,政府还应进一步规范针对开发的各种收费,避免加重开发企业的负担。同时,也要强调开发企业的对内挖掘潜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主动维护房价的稳定。
对于住房供应结构,我认为目前武汉还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武汉市政府去年底已经制定并部分实施了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这将是一段时间内稳定房价的一个重要力量。对于商品房的供应结构,包括户型、价格等方面,则应该是由市场来确定。商品房的结构是不是合理,就看你的商品房能不能卖得出去。市场是检验商品房结构是不是合理的最好标准。
我还想说一点,对于“国八条”的实施,企业不应该只是被动的服从,而应该是主动的调整。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不只是政府的事,企业也有责任,应依据需求多建面向社会主体消费群、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而不是单纯以获利为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