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的房子里东西被偷,房东要承担责任吗?昨日,暂住武昌的李先生就此向记者咨询。
据李先生介绍,两个月前,他在武昌一房屋出租户租了间房子。12日凌晨2时许,他下夜班回家发现,家中电视机和影碟机不见了。李先生仔细检查,发现家中门窗都完好无损。
李先生报警后,又发现了这样一个细节,其租住的房子在他入住之前曾被多人租住过。对于这些损失,房东有没有责任呢?
法律界人士认为,李先生和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李先生入住之后,房东将房子的使用权和管理权转交给了他,相应责任应由租户李先生自己承担。但是如果李先生能够证明,由于房东没有及时从原来租户那里收回钥匙,导致他蒙受损失,房东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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