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写着要铺设绿地,交房时却变成了车库,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让业主何先生很气愤。
去年何先生买房时,选择了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当时小区还在构建中。宣传资料显示,何先生所购的一楼房屋前面是一片绿地,房屋采光很好。何先生立即和开发商签了合同,一次性交清了10万元房款。
谁知交房时,何先生发现,合同上约定的那片绿地变成了车库,而且车库距离房子只有3.3米,不但影响了房子的采光,而且车子进出吵闹,也将对其休息造成很大的影响。
为此,何先生多次找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进行经济补偿,但开发商一口拒绝。
律师说法: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购房时合同上写明了是绿地,开发商建成了车库,属擅自变更合同的约定,是违约行为。
律师建议,何先生可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开发商拒绝协商,你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要求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