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消费一样,房产中介服务市场也存在着不规范操作行为,专业人士为您解析这些精心设计的各种陷阱,带您拨云见日。
一、现金收房。即房主一手交房,房屋中介一手交钱。这种看似透明的交易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容易被中介公司利用,成为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陷阱。
业主张先生委托某房屋中介公司出售其一套两居室,协商卖价15万元。该中介公司提出预支40%作为房屋定金款,并承诺剩余房款在办理完全权委托公证后另行支付。张先生将两证交给中介,得到其支付的6万元“定金”,并办理了《全权委托公证》。3个多月后,中介公司推却该房屋有破损要求张先生修复后再付余款。此时,该房屋已被中介公司卖了17.5万元的高价。该中介公司以现金收购的方式,既做买卖家又做中介人,在获得中介佣金的同时赚取房屋的不正当差价。
二、限时代卖。“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房屋卖出,不然赔给卖房者保证金”。
“限时代卖”业务一般以房产证原件做抵押,由中介公司对业主的房子进行估价,有的不法中介故意打压房屋价格,针对多数卖房者缺乏专业经验又急于将手中房屋变现的心理,当“限时代卖”的房源卖不出去时,就会以采取现金收购的方式来赚取差价。
(提供:21世纪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