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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交易旺季 房产部门提醒买二手房注意这些细节


 日期:2005-10-4 8:30:48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黄振琳

秋天是二手房交易的旺季,武汉市房产部门提醒,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关定金支付、签订合同等一些细节方面,如不注意,往往是产生纠纷的热点。因此,市民购买二手房时,以下细节要把握好。

使用标准合同

目前,武汉市二手房交易适用的合同文本,是由武汉市房产局监制并盖有武汉市房产局存量房合同专用章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可在市、区各级房产局产权转移登记窗口购买此合同。

定金如何支付

如果该房屋是通过中介购买并将定金交于中介公司的,一定要中介公司出具卖方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够,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法律规定,买方交纳的定金数额不应超过总房款的20%。

约定付款方式

确定购房意向时,买卖双方应就房款的支付方式做出具体的约定。非按揭一次性付款的约定好定金、首期房款、尾期的支付时间及金额。如果买方按揭付款的,需要事先与卖方协商,征得卖方同意后约定好首付款额度、按揭额度及房屋交易、付款时间。

合同附加条款

应约定交易税费、中介费由谁支付及支付比例;如房屋已装修的,应表明房价款中是否已包含装修款;室内家具、电器等附属设施是否已包含在房价款中,如另计费的,标明设施及对应费用的清单;房屋是否存在未缴清的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房屋售价中是否计算了违章搭建的价款(这部分面积未计入《房屋所有权证》);等等。

另外,在签约前做好充分的调查工作。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是否抵押及产权情况;到规划部门或上网查询房屋所在地是否纳入拆迁计划范围;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或通过调查周边房价自行估算等。

(黄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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