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专题 | 文化 | 伊人 | 财经 | 体育 | 江河 | 分类 | 福彩 | 灵通短信 | 彩信 | 短信 | 邮件 | 网上冲印
  家园首页 | 房产新闻 | 新房速递 | 二手房 |  房屋租赁 | 房产地图 | 访谈 | 家居装饰 | 置业参谋 | 专题 | 广告 | 全景看房 | 论坛
新 闻 查 询

    


图片新闻

 

国资委: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 房价必然下跌


 日期:2006-3-30 7:24: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国资委赵晓:对房地产市场来说,这无疑是“一次革命性的变化。”

    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赵晓近对新闻媒体记者表示,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和允许农民入股,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无疑是“一次革命性的变化。”“如果是这样,房价肯定会跌。”

    岁末年初,农村集体土地可能直接入市并可用作房地产开发的消息,在房地产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震动。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在一个高峰论坛上透露,农村集体土地突破性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这一消息引发了人们对2006年与房地产有关的土地、金融、税收等一连串调控政策的猜想。

    束克欣说,“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房地产开发,但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用来搞房地产开发,如果这一矛盾不能突破,将变成一种阻碍。”束克欣当天还向来自全国各地的房地产老总们透露: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国土资源部已经研究了一套突破性试点方案(下称方案)报国务院审批。束表示,这一报告方案将为进一步修改《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内容做铺垫。这意味着长期以来一直被禁锢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可能解禁,农地入市闸门开启。“实际上,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在广东从去年开始已经开展了试点,允许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副处长文林峰在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时说。

    据悉,2005年5月17日广东省政府第十届六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自去年10月1日起施行,此举被誉为“中国第四次土地革命”,因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办法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但办法同时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显然,“方案”较“办法”又前进了一大步。

    文林峰表示,伴随方案的出台,可能将会有城乡管理方面的一揽子政策浮出水面,从远期来看,农地直接入市肯定对房地产市场将产生重要的影响,但近期对房价的影响不会很大。对此,赵晓则有不同的看法。赵晓认为,假如方案得到实施,有多个主体供地,土地市场就不会有坐庄的现象,房价肯定会有一个很大的下降。

相关新闻:
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网站编辑:徐敏
电话:027-86774063
E-mail:xumin@cnhubei.com
 

策划:明玲  主编:陈军
电  话:  027-86782452
E-mail:chenjun@jyfd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