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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状况调查显示:六成业主最担心小区安全


 日期:2006-3-22 7:06:04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据中消协2005年全国投诉情况分析,消费者投诉物业管理的有3830件,其中涉及服务质量的有2136件。去年,北京市消协开展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状况调查,在回收的4681份有效问卷中,对小区安全保卫感到最不满意的达到32.8%,35.1%的业主表示,因小区安全保卫措施不利,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过损害。

  晨报讯 (首席记者 杨玉峰) 业主在小区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呢?昨天,中消协就此问题在网上进行了一次公开讨论。

  小区和谐安宁成关注焦点

  由于业主人数众多、力量分散,物业公司地位特殊、人员水平不一,近年来,有关物业方面的纠纷不断,诸如停车收费问题,小区收益问题,乱收费问题,打人伤人问题,小区内发生财产失窃、人身损害问题等层出不穷,有些甚至演变为激烈的对抗、冲突。如何保障小区的和谐安宁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今年“3·15”期间,中消协和上海市消保委合作推出“业主在小区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物业要不要担责”的热点话题。

  物业有过失应当承担责任

  一家物业公司的代表表示,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是服务不到位;二是收费不合理,财务不透明;三是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占用业主公有财产;四是业主拒交管理费,用消极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业主委员会在选择物业企业时产生纠纷;六是开发商遗留问题,如小区构建不符合设计图;七是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有时存在矛盾;八是选择物业企业后的矛盾,如发生物业企业倒闭如何处理的问题。

  就小区内发生财产失窃、人身损害问题,有关人员表示,物业管理公司不能规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过失,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否承担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新浪网网民调查

  问题一:如果您所居住的小区出现以下问题,您最担心的是其中的哪一问题?

  安全保卫不利60%

  物业乱收费14.29%

  房屋及公用设施维修不利 14.29%

  物业人员态度、素质差 2.86%

  公摊、公用部位收益未归全体业主2.86%

  环境卫生差  2.86%

  问题二:在封闭的小区内,业主遭到不明身份人的殴打,您认为保安有:

  制止侵害的义务 77.14%

  协助报警的义务 48.57%

  扭送可疑人员至公安机关的义务 40%

  没有任何义务 0%

  问题三:业主的摩托车在自己居住的楼栋铁门内被盗,您认为物业在哪些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楼栋门卫未24小时在岗 45.71%

  承诺24小时全方位监控,但监控资料并非全方位拍摄 42.86%

  承诺封闭式楼宇管理,但铁门洞开 42.86%

  任何情况下都无责任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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