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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8平米阳光房历经3场官司终拆除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1日11:07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图为武昌城管人员在拆除违法建设阳光房

图为人民调解员向小贩递名片 

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殷莉红费帆

“掀摊子、踢炉子、罚票子”,这曾经是小贩眼中的城管。城管与小贩是一对天敌,这曾经是普通市民的共识。但近几年来,城管不掀摊子、不踢炉子了。这一切变化,源于5年前武昌城管推行的司法城管模式。

 昨日,武昌司法城管工作室正式挂牌,接待“扯皮”的市民,力求和平解决诉求。

 由一条路到一个街道,再到全区,由当初的律师加入到民警加入、法官参与城市管理,司法城管实现全覆盖,这一步,武昌城管探索了5年,走在了全国前列。

逼出来的全国首创司法城管模式

司法城管模式,其实是逼出来的。昨日,武昌城管相关负责人说出了事出原由,对此,他们并不讳言。

2012年夏天,位于石牌岭路的名发世家美发店,向人行道违法扩建建筑物。中南路城管执法中队组织力量,准备拆除该违法建设,但遭遇名发世家组织20余人的围攻。

民警接警抵达现场后,场面依旧混乱,多名执法队员、协管员被打伤。在此情况下,民警鸣枪警告才得以控制局面。

民警在处理这一案件时,中南路执法中队自己拍摄的现场录像证据,因不能作为证据,而无法被采信。

幸运的是,当天城管中队请了中南司法所作为见证方,也出现在当天拆违现场,司法所对当时纠纷进行了全程拍摄,该资料被公安机关采用,为依法处理该纠纷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最终,阻扰执法并打伤执法人员的当事人受到了应有制裁,该处违建也被依法拆除。

此事在武昌城管引起了较大反响,许多队员表示,即使是正常执法暂扣占道小贩物资时,小贩也会大叫“城管打人”,引起不明真相围观市民对城管形象的贬损。“在执法过程中,也不排除城管队员有不文明现象。”武昌城管也清醒认识到,如果有司法介入城市管理,执法会更加的公平公正,误会越来越少。

2014年5月5日,抱着试点的想法,在武昌武珞路丁字桥路,武昌区城管局与武昌区司法局联合成立司法工作室,这是国内第一个司法城管工作室。

新式执法让投诉大大减少

工作室成立后,该区司法局指派2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常驻工作室开展工作,安排1名律师每周四定期到工作室提供服务。城管执法队员、司法调解员、律师合署办公,一同进行执法。

彭师傅在中南路经营一家粉面馆,为了增加收入,他将增设的板栗摊放在了店外。司法城管工作室挂牌当天,执法人员劝其退至店内经营,两名调解员告诉彭师傅违反了市容环卫条例,确实应该退入店内。彭师傅不仅将板栗摊搬回店内,还竖起大拇指说,“你们这样执法,我们听得进去。”

5个月后,积玉桥司法工作室应运而生,街道民警首次加入其中,向街道社区延伸,更好地服务市民与小贩。“当年,居民投诉城管的大为减少。”武昌区城管局局长肖哲说,人性化执法已成为城管队员的共识。

昨日,武昌城管司法工作室挂牌,该区法官正式加入其中,参与城市管理与案件的审理。

肖哲表示,司法城管成果显著,如城管队员在劝导出店经营行为时,一般会说“捡起来,收进去。”人民调解员指出,这样的话,也比较生硬,容易拉开与商贩的距离。后来,执法队员先对小贩敬礼,然后说“您好!你违反了市容管理条例,请捡起来,收进去!”这样的话,让小贩更好接受。

城管姐改变占道小贩的命运

 “今年除了核桃,还卖特色的油、米和水果等。”昨日,核桃小贩聂猛告诉记者,今年网上网下的销售额,有望突破千万元,“这一切,与城管姐殷莉红有着密切的关系。”

2015年8月9日,聂猛在武珞路宝通寺地铁口卖起了新鲜带皮核桃。核桃不多,就100多斤。这是他远在河南的岳父家产的,一共有2万斤卖不动,让聂猛在武汉试试行情。

“这里影响通行,请收摊离开。”刚打开箱子,聂猛就碰上了城管执法队员殷莉红与胡虹。殷莉红和胡虹与聂猛聊起了家常,得知核桃滞销与小贩的孝心后,她们买下了这100多斤核桃,并决定帮小贩一把,通过网络,卖出去。

殷莉红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进行发布,引来了亲朋好友购买。

2天时间,城管姐帮助卖出了300多斤。为了加快销售,殷莉红联系了楚天都市报记者,希望帮帮核桃小贩。

楚天都市报报道了这一感人的故事。见报后,7天时间,读者订购了2000多斤新鲜核桃,这让小贩聂猛倍受感动。

他们的故事,同样也感动了读者。不少市民不约而同驾驶私家车,一箱一箱将核桃送到购买市民的手中。

为感谢武汉市民的热心,聂猛和他的岳父老高,在每箱中偷偷加了1斤。为了尽快让市民尝鲜,他们多花2000元运费,包车送到武汉。

事后,殷莉红建议聂猛在网上开“微店”,售卖自家果园的核桃,聂猛非常认同。

聂猛在网上注册了“聂小贩精品馆”。记者打开网店看到,除了核桃,还有食用油、优质米,还有土鸡、水果等农副产品。

昨日,聂猛开心地告诉记者,网上网下的销售,今年有望突破1000万元,“不占道,一样可以销售核桃,这是城管姐引导的结果。”

噪声扰民工地被罚4万元

工地施工噪声,成为市民投诉的焦点。武昌司法城管推行后,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了市民睡个好觉。

 2015年10月8日22时15分,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直属四中队执法队员接到投诉,反映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武昌区友谊大道的万科金域华府商业中心及地下室项目工地扰民。

 城管队员连夜赶到该工地进行调查研究取证,发现该工地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夜间连续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

 执法队员当场向施工单位下达了《违法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

 此后,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都置之不理。

 2015年12月14日,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4万元,中博建设集团仍然置之不理。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申请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终,施工单位不仅缴纳了罚款,还积极整改,将噪声降了下来,附近居民拍手称好。

拆除8平方米阳光房引三场官司

武昌城管拆除一处8平方米的违建阳光房,被房主告上了法庭,一年多的时间里,前后打了三场官司,最终房主自动拆除。

 “这是司法城管实践中的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昨日,武昌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2017年10月,武昌区南湖瑞安街松涛苑居民刘先生在一楼搭建了一处阳光房,面积8平方米。刘先生称,因楼上不时有高空抛物,为防止家中老小被击中,他便建了这个阳光房。

 城管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阳光房是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的,城管部门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在当年11月3日前自行拆除。

 刘先生不服,向武昌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区政府作出“维持限期拆除决定书”的行政复议决定。

 刘先生向武昌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刘先生仍然不服,遂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高于城管执法依据。”刘先生认为,法院应延缓拆违,等高空抛物的安全问题解决后,再拆除。

 二审法院认为,虽然刘先生违建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合理不代表合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刘先生最终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并自行拆除违建。

此事在武昌区起到了普法宣传的积极作用。武昌每年拆10余万平方米违建,基本都很顺利拆除。

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局长肖哲介绍,城管工作室的建立是由“司法+城管”的二元模式向“司法+城管+公安”的三元模式、再向“+法院”的多元模式全面深化,使城管执法真正实现文明执法,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向治理转变。


【责任编辑:蒙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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