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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子买房却被抵押借款 老两口面临无家可归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5日10:29 来源: 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刘亚男 何祎)花了大半辈子积蓄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本想着可以安享晚年了。直到法院执行人员找上门,这对老夫妻才知道,房子居然被儿子拿去做了借款抵押。记者从黄陂区法院获悉,目前该套房产仍处于执行过程中。

2018年1月,朱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某典当公司借款8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若朱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则构成违约,朱某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要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之日为止。朱某以自有的、坐落于武汉某城区的某房产作为抵押。朱某配合某典当公司在不动产登记局为前述房产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权利或事项为抵押权,权利人为某典当公司。后朱某未依约履行其还款义务引发了诉讼,判决生效后,该某典当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拍卖前述房产。

案件执行过程中,朱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经过调查发现朱某名下除了上述房产外,并无银行存款、车辆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且朱某本人也已不知去向。

执行法官到上述房屋时发现,朱某的父母住在房子里。朱某的母亲告诉执行法官,朱某是家里的独子,从小娇生惯养。两位老人都有退休金,也不指望儿子养老,于是攒着劲买了这个房子给朱某,产权也登记在儿子朱某的名下,原本是想着让儿子以后生活也能有个保障。对朱某在外借贷的事情,他们从没听他提过,对朱某将该房屋抵押出去的事情,更是毫不知情。

执行法官向朱某的父母解释,由于朱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有权申请拍卖这个房子,法院也有权依法处置该房产。起先,朱某的母亲情绪非常激动,完全无法接受这项事实。执行人员一边安抚朱某父母的情绪,一边耐心释法析理。两位老人慢慢平静下来,十分后悔对孩子的溺爱和放任。

目前该案还在执行中,考虑到朱某的父母已然年迈,执行人员一方面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让朱某及其家人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另一方面也积极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面对面沟通协商,争取能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处理案件。

法官说法

执行案件中,房产权属的确认原则上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很多父母努力工作大半辈子,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就为了给孩子买房成家。这种情况现在虽然很普遍,但是作为子女,不应认为父母的给与和付出是理所当然的,就心安理得地接受。子女应该珍惜父母毫无保留的付出,脚踏实地过日子,不要让父母倾尽心血为了孩子,等到老了却又被孩子伤透了心。


【责任编辑:蒙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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