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柯利华、通讯员吴和平)11月17日起,黄冈市将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通过提高现房贷款额度、支持适儿化改造提取、推行按月提取直付房租等三项新举措,进一步惠民生、稳市场、促消费。
新政策规定,缴存职工购买新建现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上浮20%。调整后,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84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120万元。此前,额度上浮政策主要针对购买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的职工。此次将支持范围扩大至所有新建现房,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向现房销售转型。现房认定范围同步拓宽,既包括已办证的现售商品房,也包括虽未办证、但可以交付使用的预售商品房。
为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新政允许育有6岁以下幼儿的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的适儿化改造,每个公积金账户累计提取额上限为5万元。今年以来,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推出多项支持生育的公积金政策,包括: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购房时可“先提取公积金后办理贷款”,在认定家庭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针对无房职工的租房需求,新政推出“按月提取直付房租”服务。租住各类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机构自持租赁住房)且租赁合同已备案的职工,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房租,年提取总额不超过3万元。其中,租住公租房、保租房的,按实际租金支付。与现行的“按年提取”模式相比,新模式提取频次更高(一月一次)、方式更便捷(委托划转代替自主申请)、能有效减轻租房者的月度垫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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