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在厂房、厂区里面生活,条件艰苦,2018年之后我们就搬到这个小区了,环境非常好,又干净又整洁,各方面都很方便。”智苑社区居民石红喜说,这几年居住在智苑社区,感到生活变化非常大。
位于东湖高新区的智苑社区,是2017年底建成的国有企业棚改还建小区,社区内配套齐全,有商超、幼儿园、托老所、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各类设施。社区还围绕老龄化突出问题,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成为我市国企棚改的样板社区。
傍晚的智苑社区一片祥和。 任勇 摄
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制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武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工作获得督查激励通报表彰,全国仅有武汉、杭州、重庆渝中区等9个市(区)获此殊荣。
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统筹发展与安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新征程上努力创造新业绩。牢记殷殷嘱托,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不断提高城市功能品质,推动城市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 老旧小区改造
解决急难愁盼 改出幸福新生活
改造后的荣东小区。
“蜘蛛网”全部入地,斑驳老院墙变身文化长廊,“黑脏乱”车棚改建休闲小广场,新建社区幸福食堂两荤一素只要7元……硚口区荣东小区是一个建成约40年的老小区,2020年9月启动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12月完工,改造项目包括强电入地、雨污分流等16项,经过老旧小区改造后,原本“老、破、乱、挤”的小区焕然一新,居民们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幸福感。
这样的幸福感在武汉不是个例。去年,像荣东小区这样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全市有455个,惠及居民20.96万户。武汉市连续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取得积极成效。近三年来,全市累计开工1103个,完工838个,改造建筑面积约248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2.76万户。
列改造项目清单
“一小区一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形成改造项目清单,制定“一小区一方案”。
结合“15分钟生活圈、12分钟文体圈、10分钟公共活动圈和中心城区10分钟、新城区12分钟医疗急救圈”建设及小区实际、居民意愿,将摸排发现的不足和相关设施短板,形成改造项目清单。按照“一小区一方案”明确每个小区的改造内容。
汉阳区注重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结合汉阳造、知音、归元等文化特点,坚持“一个小区,一个对应的方案”完善区域功能,因地制宜打造精品小区。洪山区聚焦解决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短缺问题,根据小区不同特点制定改造修复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老”居民住上“新”家
小区改出高品质生活
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以实施基础类改造为重点,通过改造,老旧小区内水电路气等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同时,加装电梯、停车场优化、功能用房建设等提升和完善类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也逐步纳入改造范围,居民生活品质稳步提升。“老”居民们纷纷感觉自己又住上了“新”家。
“新换的单元门和安防系统让出行更加方便,再也不用为漏雨而发愁担心,这小区改造太走心了!”青山区园林小院小区居民有感而发。
借老旧小区改造之机,江汉区循礼社区打造了康养中心,建设了“一中心两厅两站”(康养中心、爱心共享餐厅、便民服务厅、休闲驿站、健康驿站)社区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了实用而温馨的服务。
改好了还要管好
长效管养让美好生活有保障
完成硬件改造只是走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老旧小区不仅要改造好,更要管理好,建立长效管养机制,才能让幸福感持续,让居民生活更美好。
我市坚持改管并重,将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与后期管养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相辅相成。
比如,以“红色物业”为抓手,大力推进全市物业服务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去年江汉区唐家墩街道办事处与江汉城资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将唐家墩片99个老旧小区和整个街道打通,通过街区一体化的模式,实现街区全域化管理和长效治理……同时还通过推动党建有效覆盖,创新物业服务模式,开展“物业牵手”帮扶行动等,让老旧小区有了“管家”。
■ 棚户区改造
持续推进 让人民生活更方便 更舒心 更美好
智苑社区的宣传展板。 任勇 摄
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谢家湾片区(汪家塝)棚户区改造项目2021年元月顺利交付,在这个棚改社区内配建有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商业和幼儿园以及约4000个停车位,大大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近年来,我市围绕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2021年,全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28063套,达到目标任务的134.36%;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32777套,达到目标任务的131.11%。
制定政策措施 简化审批流程
我市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进一步简化项目计划的审批程序,将棚户区改造计划与房屋征收计划合并按年度集中下达,要求申报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必须基本具备有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居民入户调查、安置房源选址、项目资金来源等工作基础,坚持新增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由住房保障房管部门现场察勘,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比对规划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上图入库,实施动态管理。
优先落实还建
多渠道筹集安置房源
积极推行“优先落实还建、再行推进征收”,推进还建房优先建设,建立项目快拆、土地快供、房源快建的工作机制。
采取政府建设、集中团购、企业让利、居民自购等多种方式,以及限价安置房、动迁房、产权调换房等多渠道筹集房源安置棚户区居民。
同步规划建设配套设施
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时,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安置房源选址,“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组织新建安置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同时对改造后的小区,及时落实物业管理单位,完善物业管理和服务,为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提供完善、便利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 保障性租赁住房
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大学生跟随工作人员一起看房选房。 许魏巍 摄
近日,位于武昌区白沙洲的武汉城建都市|泊寓·江国路店,前来办理入住的大学毕业生络绎不绝。“近期,项目正式对外出租,正赶上大学生毕业离校租房的高峰期,我们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就是希望尽快帮他们安下家来。”项目运营咨询服务方——万科泊寓武汉公司负责人张凝波说。
为了让近期集中毕业离校的大学生尽快在汉安家,市房管局特别组织筹集了多个设施完备、可拎包入住的房源,从6月起陆续分批上市。
近年来,武汉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科学测算
确定“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25万套目标
近年来,市房管局通过调查摸底座谈交流,组织摸清全市各区租赁人口、租赁市场、租金水平、人口流入、产业布局、土地资源、存量住房、闲置厂房和商业等情况,对“十四五”期间全市人口流动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较为科学的测算,并依此制定发布《武汉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2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目标,并明确了年度计划。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负责人介绍,目标的确定,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结合各区人口流入、产业发展、土地、房产资源情况不搞“一刀切”:对人口流入多的区,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就多;对人口流入少、产业不足的区,计划筹集数量就少。
因城施策
制定一揽子支持政策
武汉结合实际,从土地、财政、金融以及行政审批等方面制定各类政策,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土地方面,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者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地铁上盖物业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财政、金融方面,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运营管理等纳入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等。
行政审批方面,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市房管局还协调各相关部门,构建市、区快速审批绿色通道,针对中心城区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项目立项、选址定点、建设规模等进行审核后,联合下达项目建设计划,新城区、开发区参照执行。
“五个一批”
多渠道筹集房源
充足的房源供应是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核心。全市采取“五个一批”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认定一批。认真梳理在建的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取得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商改租”和“工改租”项目、商品房配建租赁住房项目以及人才租赁房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下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
新建一批。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用地、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以及适量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配建一批。认真落实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按照6%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对该区块确因功能区发展需要不能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相同价值的原则进行异地配建。同时利用工业项目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的政策,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建面积。
改建一批。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盘活一批。鼓励开发企业将拟开发向市场出售的住房自持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住房租赁专营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市场房源的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城中村”改造还建的闲置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武汉市房管局将持续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工作,一如既往做好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等各方面涉房工作。 武汉房管人也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始终保持勇往直前、勇争一流的闯劲,始终保持实事求是、实干笃行的拼劲,始终保持百尺竿头、百战不殆的韧劲,以更加厚实的底气、更加坚强的骨气、更加昂扬的志气、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不懈奋斗,为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全面开启武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房管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