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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合同有不平等条款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真真、通讯员春香、张志桥)4年前,张贤务等9名武汉购房者在蔡甸广场花园购置的新房,到现在还没拿到钥匙。由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在房价外另收配套费等,双方一直僵持着。
蔡甸工商部门近日对全区商品房开发企业的买卖合同检查时发现,四成合同中存在着明显倾向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
这些不平等条款主要在:一是在房价外另收取天然气等配套费;二是违约责任不对等,买房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为万分之二,而卖房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仅为万分之零点一;三是取消了仲裁、调解等合同争议解决途径,限定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四是擅自设定由物业公司对违规业主进行处罚。
据统计,该区购房投诉所占总投诉的比例,已由2007年的20%,上升到现在65%,矛盾焦点就是不平等合同条款。工商部门指出,房屋购买合同应使用工商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并到工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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