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湖北>>置业参谋>>政策法规  
无委托书母亲代女儿签合同有效吗
http://house.cnhubei.com  2007-11-22 15:42:18  长江商报
  律师:合同对其女儿无法律效力

  买房的时候售楼小姐说了句:“你跟女儿属直系亲属,可以代签合同。”在没有任何委托书的情况下亲生母亲代其女儿签购房合同有效吗?

  家住汉口宝丰路的陈老太于2007年11月份在东西湖某楼盘看中一套89平米的住房。售楼小姐对陈老太说该楼盘现在仅剩几套,不能保证过几天还有,如想购买则需马上下订金1万元。陈老太便在没有和其女儿商量的情况下以其女儿的名义与售楼部签订了这份购房合同,并用其女儿不需要密码的信用卡支付了1万元的订金。回家后其女儿得知此事后,并不认可这套房子,也不认可其母亲代为购房的代理行为,遂与售楼部交涉,要求退房。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林颖律师分析认为:该案中陈老太的购房行为属无权代理,其代理行为应属无效。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直接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故此案中售楼部与陈老太签订的购房合同,对陈老太的女儿没有法律效力,售楼部应退还1万元订金。在本次缔约的过程中售楼部也有过错,没有严格审核购房者的身份,自己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报见习记者 刘春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家居美图             设计 客厅 卧室 书房 卫浴 餐厅 灯饰 厨房 儿童房 阳台 家具 组图 全部>>
新房搜索
2000-2500元 2500-3000元
3000-3500元 3500-4000元
4000-4500元 4500-5000元
5000-5500元 5500-6000元
6000元以上
金银湖 后湖 盘龙城 永清 沌口
西北湖 新华西 古田 外滩 南湖
徐东 东湖 常青 光谷 汤逊湖
 
《家园》最新活动
热点专题
家园视点                         更多>>
楼市动态                         更多>>
热点看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