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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冀 实习生刘斢)离婚了才发现还有8万元住房补贴没分,找前夫索要遭拒。昨日,武汉某公司职员胡颖致电“律师连线”,向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燕早咨询,“这8万元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能不能分割?”
据胡颖介绍,5年前,她和丈夫蔡林在朋友的婚礼上相识,第二年结婚,去年春天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当时对双方共同财产中家庭物品、股票、保险和房屋作出分割的处理。
今年8月,胡颖突然得知,就在他们办理离婚手续的前一天,蔡林刚从其单位获得了一次性住房补贴8万元,而蔡林隐藏了这笔钱未进行分割。
胡颖认为,在他们还没离婚时,住房补贴就已发放,是蔡林隐瞒了实情,所以现在虽然离婚了,但那8万元还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蔡林则认为,已经离婚了,就不存在再次进行分割的问题,所以他拒绝了胡颖的要求。(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律师观点】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燕早认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本案中,蔡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发放的房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双方在离婚诉讼中仅对家庭财产、股票、房屋分割、保险等作出处理,并未对该房贴进行分割,故胡颖要求分割房贴是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