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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
http://house.cnhubei.com  2007-9-20 10:50:50  长江商报
  问:购房合同中标明的“不可抗力”应如何正确理解?

  答:作为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一定要符合法律明确规定。在现行的房地产交易中,发展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为不可抗力条款下的免责事项:

  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2.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

  其实,发展商所述的这两种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都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简单地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前就可预见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过程中自己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同样,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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