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消息(盛小航 敬冉 胡贵玉)8月1日下午,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在武汉隆重召开,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省长罗清泉、省纪委书记宋育英、副省长李春明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罗清泉省长主持,来自湖北省建设厅、省人民法院、省纪委、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等近20个厅局的领导到会听取了讲话。罗清泉省长强调《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07年6月4日在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其实施从市场准入制度和清出环节入手,在预防和制度建设上做出探索。《办法》将于07年10月1日起施行,各厅局应该认真贯彻学习第308号政府令,积极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
会议开始,李春明副省长首先对《办法》中关于防治贿赂行为的重点,贿赂行为的认定、预防、治理、法律责任,以及308号省政府令的适用范围和生效时间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提出《办法》总结和体现了近年来我省在防治贿赂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标志着我省工程建设领域防治商业贿赂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必将极大推进全省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好转。
湖北省纪委副书记余幼明发表了题为《精心组织 狠抓落实 深入推广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讲话,提出贯彻实施《办法》,不仅为防治新形势下的商业贿赂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依据,也是我省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发现和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未雨绸缪、预防在先,及时纠正商业贿赂是“润滑剂”、“潜规则”等错误观念,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商业文化。
省建设厅厅长杨晓波、省交通厅厅长林志慧、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吴克刚分别就建设领域、交通领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情况作了汇报。三位厅长表示将在各系统内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把握防治的原则和重点,严格监管、狠抓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
俞正声书记在最后的总结讲话中说到,工程建设领域事关国计民生,要重点防治商业贿赂,对于有贿赂行为的企业法人和单位进行惩处,要舍得下手,敢于下手,并由此肯定了交通厅厅长林志慧在此项工作中已有的成绩。俞正声书记提出,命令制定容易,但是难的是贯彻,领导要带头起表率作用,政府公务员要严格执法、不能玩忽职守、徇情枉法,对贪赃枉法更不能手软!
此次电视电话会议中,荆州、黄冈、黄石、襄樊、宜昌、恩施、天门等16个地市分会场也同步参与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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