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消息(记者 盛小航 高燕) 8月1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在武汉主会场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传贯彻我省刚刚出台的《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省长罗清泉、省纪委书记宋育英、副省长李春明出席了此次会议。荆州、黄冈、黄石、襄樊、宜昌、恩施、天门等16个地市分会场也同步参与了会议。

工程建设领域是商业贿赂的高发区、多发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商业贿赂六大领域中列在首位。此次会议即是要求以防治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推进全省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来自湖北省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的领导从各自领域的实际情况出发,对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工作部署进行了汇报。

省建设厅厅长杨晓波首先发表了题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 扎实推进建设系统防治商业贿赂行为工作》的讲话,表示建设系统将从三个方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其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其二是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准确把握防治的原则和重点。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标本兼治,防惩并重的方针,突出抓好容易发生商业贿赂和滋生腐败现象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其三是制定完善措施,狠抓《办法》贯彻落实。认真抓好自查自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工作人员的各自责任,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省交通厅厅长林志慧就交通系统贯彻落实《办法》有关情况作了题为《加大工作力度 强化监管措施 努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的报告,表示交通系统主要从增强自觉性和注重实效性两方面来开展活动。 首先,宣传方面将召开廉政交通主题教育报告会,确定八月为"宣传教育月"。坚持以全省交通重点工程项目为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办法》,并将在全省交通领域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治,重点整治商业贿赂、工程转包等行为,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其次,抓好贯彻落实,注重防治交通领域商业贿赂的时效性。从四个"坚持"着手:坚持廉政交通主题教育制度化,坚持交通建设管理规范化,坚持交通市场信用建设系统化,坚持交通、检察院、司法、审计部门联动长效化,努力构建惩防、教育、治理并重和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推动我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南水北调局局长吴克刚就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领域如何贯彻《办法》作了报告,表示水利厅将从三个方面来落实《办法》的精神。一是要大力营造水利建筑领域贯彻落实《办法》的良好氛围。作好宣传教育工作,把文件的内在要求化为自己的行动。二是要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切实防治商业贿赂行为。各级水利部门要严格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工作,防患于未然。三是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建立防治水利建筑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着重从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体制改革和建立自律机制使防治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为全系统防治工作提供借鉴。

在听取了几位负责人的报告之后,俞正声书记发表了总结讲话,提出《办法》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这就是从源头防治商业贿赂,不仅要依法惩处受贿行为,还要依法惩处行贿行为;不仅要依法惩处个人,还要依法惩处法人,建立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