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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家庭按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可购买几套安置住房?
答:廉租家庭可按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购买一套安置住房。
廉租家庭享受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的购房面积有无限制?
答:廉租家庭按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购买的住房不超过75建筑平方米。
配租方式?
答:
已登记家庭实行轮候配租,城八区廉租家庭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摇号配租,主要采取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配租方式。
1、租金补贴
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按配租标准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租金补贴,由申请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房屋,市、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也可提供部分合适的房源供其选择租赁。
2、实物配租
实物配租主要针对烈属、孤老、重残等特殊情况的申请家庭。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供面积相当的普通住房。这些特殊对象家庭也可选择租金配租。
实物配租住房月租金按配租家庭月收入的5%收取。
拆迁区内廉租对象家庭是否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答:
凡被拆迁的低保或优抚家庭,可自愿选择申请廉租住房或领取拆迁补偿款。其中,领取拆迁补偿款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
凡选择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其家庭应得拆迁款须委托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专户存储;在其家庭月收入水平提高退出廉租住房时,将该笔资金本息退还其家庭,用于解决住房问题。
哪些房屋可作为廉租住房出租给廉租家庭?
答:
1、单位或个人承租的现直管公房和经单位同意转租的自管公房;凡承租直管公房的居民家庭,产权单位不得收回房屋,也不收取收益分成。自管公房单位应支持现承租人为廉租对象家庭提供房源。
2、座落于城镇集体土地上的自有住房;
3、城镇居民家庭和单位的自有房产。
已配租家庭人口变化后有何规定?
答:
申请家庭在承租廉租住房期间,家庭人数减少的,对实行租金补贴的家庭相应减少租金补贴;对实物配租家庭调整相应面积的住房。因家庭人口增加需增加面积或补贴的家庭,需重新申请轮候。
已配租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标准的怎么办?
答:
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书面通知配租家庭。对实行租金补贴的家庭在6个月内停发补贴;实行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腾退廉租住房。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租金,合理使用房屋,并不得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上市交易和改变房屋用途。
廉租对象家庭的原住房如何处理?
答:
经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同意,租住房配租家庭可将原住房腾退给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管理,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按廉租住房配租家庭的配租方式、人口和规定标准发放相应的租金补贴或提供实物住房;
租金补贴家庭也可将原住房到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备案后,按市场价出租,用所得租金加上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发放的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