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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房地产市场需要什么样的3·15
http://house.cnhubei.com  2007-3-9 15:41:54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每到这个时候,人们很容易再次联想到诚信问题。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是消费与环境,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与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

    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记者日前对消费者、开发商、律师以及相关专家进行了采访,以其视角看看楼市需要什么样的3·15。

    ●律师:消费者理性购房很重要

    众所周知,随着现代人维权意识的提高,律师已经成为3·15维权的重要力量之一。针对律师的行业特性,记者采访了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凌兴高律师和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的梁燕律师。对于日益增多的房产纠纷,两位律师不约而同地谈起“如何减少纠纷”的话题,诚恳之意几乎有点苦口婆心。

    据他们介绍,近年来与房地产相关的案件绝大多数是商品房纠纷。具体表现在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房产证、变更小区规划、商品房合建联建,以及开发商和施工企业工程款拖欠等事项的纠纷上。梁燕律师向记者举了一个普遍存在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她认为其中除了开发商的问题,业主自身的问题也不少,比如说法律、权利意识淡薄,没有仔细审查相关的手续。

    对于3·15维权,凌兴高律师特别要求记者一定要把自己的忠告转达给消费者。

    他提醒消费者在参与房地产交易时一定要注意以下8点:

    1.要理性购房,要有良好的心态,要能克服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要树立自身法律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要具备风险意识,不能到了合同不能履行,自己又找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时而发生纠纷;

    2.多了解附加信息,包括环境,配套设施,容积率,审查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特别是五证的附件,相关内容会在附件中体现,销售是否在范围以内,在附件中也会反映出来;

    3.关注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合同附件四补充协议部分,细节都会在附件四中体现出来,消费者要和开发商据理力争,丑话不怕说在前面;

    4.购房过程中,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慎重,对开发商履行合同的过程要进行必要的监督,及时保护自身的权益也很重要;

    5.房产证的办理,由谁负责办理,进一步细化约定,二手房销售时要两证齐全,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办理时间和方法要明确;

    6.消费者选择楼盘时,要提前对开发商将要选择的物业公司有所了解,这样可以减少物业管理带来的纠纷;

    7.核实广告内容,包括价格、配套设施等相关方面的真实性;

    8.履行合同过程中,维权过程中要理性,不要有过激和过分的行为和要求,盲目投诉导致和开发商的关系闹得很僵,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消费者:希望天天都是3·15

    听说是东方今报的记者,家住锦辉公寓的宋风忠第一句话就提到“万名消费者3·15评楼大行动”。他认为这次活动很贴近消费者的需要,形式也很新颖,他希望房地产的价格能更透明,服务能更周到,开发商能更切实地为用户着想。

    当记者问他希望过一个什么样的3·15时,他笑着说道:“我当然希望天天都是3·15,因为这一天至少可以听到很多老百姓自己的声音。”对于郑州楼市,他认为目前的郑州房价很高,不符合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标准。而且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合同都是格式条款,双方不能平等协商,承诺和事实有很大的不同,有些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关心河南房地产业发展的李雪峰也是今报的忠实读者。他很希望自己在2006年能拥有一套满意的住宅。他认为这次“万名消费者3·15评楼大行动”设计得很好,应该多搞一些对消费者有益的类似的活动。谈及对房地产行业的看法时,他认为物业管理和住房的质量有很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开发商根本就不具备开发楼盘的资格,大问题不见,小问题不断,前期承诺不能兑现,根本不能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专家:房产纠纷不应由开发商一人埋单

    河南省住宅产业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进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河南市场上,开发商整体是诚信的,但有个别的开发商的确是不诚信的。通过协会的努力,一定要让消费者和政府知道哪些是自律的,哪些是存在问题的。

    另外也要让市民知道,房地产方面出现的问题不仅是开发商一方造成的,还有方方面面的因素,比如建筑商建筑质量设计不达标,拖欠民工工资,楼盘代理投机取巧,物业管理偷工减料,所有的纠纷不能光由开发商一人埋单。

    他还指出,由于少数开发商在营销手段、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对外承诺等方面依然存在有损消费者的行为,因此,中原房地产市场急切呼唤诚信。

    目前,开发商们也用各种办法挽救房地产业在社会中的诚信缺失,重塑企业形象与品牌。下一步开发商应该做的是,实实在在把自己的事情做好,真正做到服务消费者,不能一味地怨天尤人。

    ●开发商:诚信绝不能昙花一现

    随着郑州楼市一路走高,前所未有的旺市迎来的也有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

    为了应对竞争,去年不少有实力的开发商已经开始在思考“回归做产品”的企业发展本源,品牌、持久、诚信等词汇在地产圈中的呼声更是不绝于耳。或许是以往舆论导向的缘故,在3·15这个“敏感日”前夕,接受记者采访的开发商对3·15的看法还是以“务虚”为主。

    即便如此,接受记者采访的某开发商还是不愿透露自己的名字。他认为,诚信问题的关键是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产品的诚信是第一位的,诚信的开发商对社会、对业主采取负责的态度。对于社会上流传的地产“暴利说”,他承认房地产暴利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开发商可操作的利润空间太大,市场缺乏对产品进行有效监督的机制。不过,随着更多的资本、企业加入到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中,开发商的产品归根结底要回到服务于大众需求的层面上,每一个企业都不太可能因为一时之利而自毁前程。

    通过对消费者、律师、业内专家、开发商的采访,我们可以深切体会到“3·15诚信维权”已经深入人心,市场需要诚信,企业需要诚信,消费者更呼唤诚信。

    激烈的竞争必然导致市场的淘汰和消费者的比较选择,为了谋求更长远的利益和发展,开发商在做好产品的同时,更要注重加强行业自律,在追求利益与口碑上平衡发展,达到一种义利并举的境界。

    2005年房产投诉难题排行榜

    No.1 物业

    物业服务“缩水”,业主拒交费“抗议” :据不完全统计,业主所投诉问题中,有50%以上都是投诉物管的,在各大焦点问题中它占据“头把交椅”。

    No.2 收房流程

    先交钱后拿钥匙,收房遭遇“霸王”流程:有不少读者反映,现在开发商都很牛,要求业主先交钱再收房,这样即使后来出现问题,他们处理起来也“省心”多了,毕竟退房不是那么容易的。

    No.3 广告

    售楼广告忽悠人,约定不明维权难:随着各项新政的实施,楼盘开发面积的不断增大,楼盘供需比大于1早已不是新鲜事。而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卖掉房子,楼盘广告可谓是用足了心思,然而有些广告却利用不明确的约定来忽悠购房者。被售楼广告忽悠过的买房人,恐怕不在少数。

    No.4 公摊面积

    合同约定不明确,开发商多算面积:实际交房时,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是许多人遇到的问题。通常差出来的面积,多因为加大了公摊面积。因购房人对于分摊原则多不熟悉,所以往往吃亏。

    No.5 车位归属权

    车位到底该归谁,权属问题待新规:车位问题一直是去年的讨论热点,有关车位可卖的话题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争议从没停止过。有开发商声明地下车位的土地出让金已经交了,而且车位并未计入小区住宅公摊面积。但有业主反驳,如果没有会所、车位等配套设施,以后房子能卖出去吗?车位作为小区配套设施,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No.6 房产证

    开发商延期办证,业主损失难获赔:去年上海有一位张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一直未办下来。在房子升值期间,他因没有房产证失去3次转手机会。现开发商把房产证办下来了,但房子却已贬值。他咨询律师后得知,虽然他可以追究开发商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但却不能追偿因延期办证丧失的转手“收益”。

    No.7 样板房

    样板间暗藏玄机,精装修变糟心房:一般而言,样板房都是开发商精心打造的。因为购房者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所以开发商一般不会糊弄,都会认真做好样板房。因此很多购房者偏向购买样板房,虽然有时价格高一点,但质量应该是没问题的。

    No.8 认购金难退

    可退的认购金不退,开发商“吃”认购金:买房子首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然后支付一定的购房订金,如果你不购买这房子,订金将无偿退还,但现在有很多房产公司却不愿意退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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