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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桂林)花22.7万元买来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却被撤销了,自己变得一无所有。昨日,武昌中北路的夏女士来本报投诉,请求得到法律援助。
据夏女士介绍,2005年10月初,她从报纸上看到一条房屋出售广告,与中介公司联系后,花22万元购买了“洪山区洪山乡余家湖周家大湾4—405室”面积为84.26平方米的房屋,交清7千元中介费,夏女士又花4万多元进行装修,12月下旬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12月底全家搬了进去。
不料,2006年2月中旬,原房产证上的房主胡某的妻子朱某将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告上法庭,朱某诉称:她与胡某1998年3月登记结婚,2003年12月共同取得位于洪山区洪山乡余家湖周家大湾4—405室的私房一处,登记在胡某名下。后来为照顾女儿学习,自己搬到哥哥家住,没想到丈夫瞒着她委托他人将住房买掉了,买卖过程中,胡某向公证处提供了虚假的单身证明,请求房产管理局撤销已变更的房产证。
2006年10月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行政判决书,撤销武汉市房产管理局于2005年12月颁发的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意味着夏女士花20多万元买的房子及装修转眼间化为乌有,她找中介不管,原房主也找不着,不知怎么挽回自己的损失,急需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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